Q/CPH 0004 S-2021 酱卤鳄鱼肉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鳄鱼肉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养殖鳄鱼肉(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焯水、加汤料卤制【由水、食用盐、味精、白砂糖或冰糖、葱、姜、蒜、料酒、豆瓣酱、海底捞底料、香辛料(辣椒、小茴香、百里香、山奈、迷迭香、香薄荷、月桂叶、藏红花、芹菜、欧芹、洋葱、良姜、当归、八角、桂皮、花椒、黄栀子中多种)及鸡骨架、鸡肉、猪肺、猪肉、胡萝卜、蜜枣、杏干、琵琶干、无花果干、枸杞、橘皮(陈皮)、白木耳、罗汉果、橄榄、甘草、五指毛桃、百合、莲子、鱼腥草、山楂、玉竹、桔梗、金银花、白芷、海带、红枣、芡实、茯苓、酿造酱油、食醋中多种,添加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一种或两种,经调配而成】、冷却、包装、杀菌(≥121℃、≥30 分钟)、外包装制成的酱卤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