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LX 0004 S-2021 营养强化食用植物油(Ⅳ型)
本标准规定了营养强化食用植物油(Ⅳ型)的要求和植物油、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等原辅材料的质量及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茶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橄榄油、米糠油(稻米油)、芝麻油、核桃油中的一种植物油为原料,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相关国家规定,适量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和新食品原料(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玉米黄质),经搅拌、加热、混匀和分装等工艺制成的营养强化食用植物油(Ⅳ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