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SP 0004 S-2021 腐乳酱
本标准规定了腐乳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和(或)黑豆、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蚕豆、糙米、黑米、薏仁、辣椒、香辛料、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白砂糖、赤砂糖、食用盐、食醋中的一种或多种、芝麻油、植物油、枸杞、小麦、黑芝麻、莲子、芋头、盐渍梅、话梅、菠萝、桑椹、枇杷、酒酿、高梁、玉米、氯化镁、三氯蔗糖、乳酸、红曲米、L-丙氨酸、黄原胶、柠檬酸、氨基乙酸(甘氨酸)、琥珀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L-苹果酸、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经原料处理、制坯(成块或不成块均可)、制曲、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混合发酵、研磨工序制成的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非即食的腐乳酱(酿造酱);或以豆腐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白砂糖、赤砂糖、食用盐、食醋中的一种或多种、植物油,经发酵、研磨工序制成的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非即食的腐乳酱(酿造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