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JF 0009 S-2021 梅鹿膏
Q/JLJF 0009 S-2021 梅鹿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鹿尾(去骨)、鹿血、鹿皮、驴鞭、阿胶、人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4 年生)、蜂蜜、红糖、麦芽糖、枸杞、桑椹、山药、黄精、肉桂、龙眼肉、茯苓、甘草、芡实、栀子、牡蛎干、覆盆子为原料,经清洗预处理、切制、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高温煎煮、过滤、混合、搅拌均匀、浓缩、成型、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梅鹿膏,产品类别: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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