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HS 0040 S-2021 鹿参黄精膏
Q/CLHS 0040 S-2021 鹿参黄精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驯养鹿产品(鹿肾、鹿鞭)经净选、清洗、绞碎、研磨、匀浆、蛋白酶酶解后为主要原料,添加人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黄精、牡蛎、红枣、枸杞、山药、桑葚、龙眼肉、百合、茯苓,经过原料预处理和提取的提取液,添加鹿胶、麦芽糖醇、蜂蜜、黄酒,经熬制、包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鹿参黄精膏(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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