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39.11-2020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用水量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企业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取(用)水量的管理。
标准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本文件部分代替DB37/T 1639.1-2015《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中的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与DB37/T 1639.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订了糕点、挂面、酸奶等 13 种原有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 1,2015 年版的表 1);
b)增加了冷饮、雪糕、冰淇淋、食品酶 4 种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 1);
c)增加了糕点、挂面、酸奶等 13 种产品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见表 1);
d)增加了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使用备注说明(见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