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8-03-28 |
---|---|---|---|
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3-28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5-05-01 |
DB11/ 517-2008 液态调味品卫生要求(含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调味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体态为液体的一类调味品,分为发酵型和非发酵型。
相关公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修改单的通告
废止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