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中7种新烟碱农药及3种主要转化产物的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原水、自来水厂出水和地下水中呋虫胺、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噻虫啉和烯啶虫胺等7种新烟碱农药以及N-去甲基噻虫嗪、酰胺噻虫啉、N-去甲基啶虫脒等3种转化产物(基本性质详见附录A)的定性和定量检测。其它类型水体经验证后,也可参照本文件分析。
当水样体积为1000 ml,富集浓缩以后定容体积为1.0 ml,进样体积为1.0 μl时,7种新烟碱农药及3种转化产物在地表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2 ng/L~4.8 ng/L,测定下限为0.6 ng/L~19 ng/L;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原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1.3 ng/L~7.0 ng/L,测定下限为5.0 ng/L~28 ng/L;在自来水厂出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1 ng/L~5.1 ng/L,测定下限为0.4 ng/L~21 ng/L;在地下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1 ng/L~1.1 ng/L,测定下限为0.3 ng/L~4.4 ng/L。详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