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焗制卤蛋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鲜禽蛋为原料,水、食糖、冰糖、食用盐、麦芽糖、味精、酱油、香辛料、复合调味料、坚果仁(或碎)、茶叶、茶粉、淀粉糖、食用葡萄糖、调味料酒、食用植物油、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发酵酒及其配制酒、鱼露、食用调味油、酵母加工制品及其他食品原料中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氧化羟丙基淀粉、红曲黄色素、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葡萄糖酸- δ-内酯、柠檬酸、维生素C、谷氨酸钠、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经选料、预煮、蒸煮、冷却、剥壳、挑选、卤制、烘烤、包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焗制卤蛋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