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制豆干(大豆蛋白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拉丝蛋白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肉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藻类制品、蛋制品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适量的食用植物油、饮用水、酿造酱油、白砂糖、食用盐、味精、安佳黄油、香辛料、辣椒粉、食用香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经浸泡、卤制(或油炸)、配料、混合、包装、高温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调制豆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