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乌米饭食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水为主要原料,以乌稔树叶汁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蜜饯、干果食品、食品馅料、葱蒜类蔬菜、水生蔬菜、多年生蔬菜、豆类蔬菜、根菜类蔬菜、薯芋类蔬菜、食用菌及其制品、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藻类及其制品、酱腌菜、坚果与籽类食品、蛋与蛋制品、植物油、食用盐、酱油、食醋、食糖、淀粉糖、味精、复合调味料、香辛料、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经原料验收、清洗、浸泡、调配、蒸煮、冷却、速冻、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速冻调制食品生制品的乌米饭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