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粉面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运输、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或大米为主要原料,配以饮用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碳酸钠、植物油、蔬菜汁(粉)、玉米粉、荞麦粉、紫薯粉、香辛料、山梨糖醇、淀粉、碳酸钾、丙酸钙、丙二醇、馄饨皮改良剂、复合磷酸盐、魔芋粉、谷朊粉、蛋白粉、食用酒精、醋酸酯淀粉、栀子黄,经配料、和面、压面、切分、包装制成的生湿面制品;以及经配料、和面、压面、切分、煮制、拌油、冷却、包装制成的热干面;以及经清洗浸泡、磨浆、糊化、上油、切分、冷却、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