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熟制豆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制品【鲜豆腐、冻豆腐、豆干、豆皮、腐竹、熟制豆类(黄豆、黑豆、青豆、蚕豆、豌豆)、大豆蛋白膨化食品、大豆素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清洗、泡发(或不泡发)、分切或不分切、修整(或不修整)、油炸【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多种)】(或不油炸)后,添加水、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多种)、白砂糖、食用盐、食醋、酱油、食用淀粉(玉米淀粉、红薯淀粉、马铃薯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芝麻、香辛料或香辛料粉(白胡椒、花椒、辣椒、黑胡椒、草果、砂仁、高良姜、干姜、八角、桂皮、肉豆蔻、月桂叶、甘草、山奈、桂皮、小茴香、草果、丁香、薄荷、豆蔻、孜然中的一种或多种)、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肉味复合调味料、鸡肉味复合调味料、牛肉味复合调味料、牛骨汤复合调味料、糖醋味复合调味料、十三香复合调味料、黄豆酱、甜面酱、郫县豆瓣、黄酒、调味料酒、白酒、谷氨酸钠(味精)、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中的一种或多种)、食品用香精(猪肉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香辣香精、五香香精、麻辣香精、酸辣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中的一种或多种,经熟制(卤制或炒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熟制豆制品。
根据原料不同可分为:单一型熟制豆制品、混合型熟制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