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菜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产品(羊肉、羊排骨、羊脑、羊尾、羊蹄、羊头、羊鞭、牛肉、牛排骨、牛尾、牛鞭、猪肉、兔肉、兔头、狗肉、鸡肉、鸭肉、鹅肉、鸭肠、鸡翅、毛肚、牛肚、鸡爪、鸭掌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新鲜蔬菜(莲藕、土豆、竹笋、萝卜、洋葱、蒜苗、青菜、蒜苔、胡萝卜、黄瓜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菌(香菇、平菇、木耳、金针菇、杏鲍菇、草菇、茶树菇中的一种或几种)、脱水蔬菜(豆角、梅菜、蕨菜、雪菜)、海带、紫菜、豆腐、腐竹、豆腐干、腌黄瓜、腌萝卜、香辛料(辣椒粉、葱、蒜、姜、洋葱、八角、小茴香、胡椒、花椒、草果、丁香、月桂叶、桂皮、豆蔻、肉豆蔻、藤椒、麻椒、孜然、山奈、百里香、高良姜中的一种或几种)、豆瓣酱、黄豆酱、甜面酱、辣椒酱、豆腐乳、玉米淀粉、红薯淀粉、小麦粉、鸡蛋(去壳)、食用植物油(大豆油、玉米油、橄榄油、花生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鸡油、白砂糖、酿造酱油、葱、辣椒、蒜、姜、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酿造食醋、料酒、白酒、咖喱粉、辣椒油、花椒油、虾米、虾仁、芝麻、花生仁、食品用香精、豆豉、蚝油、麦芽糖、生活饮用水中的几种,经原料预处理(解冻或不解冻、修整、切制、清洗等)、熟制(炸制、卤制中的一种或两种)、拼配或不拼配、内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外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熟肉制品菜肴。
根据主要原料不同将产品分为不同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