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汤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香菇、木耳、姬松茸、羊肚菌等)、蛹虫草、桃胶、红枣、人参(人工种植)、干海带、粉丝、腐竹、绿豆、苦荞麦、枸杞子、淮山(山药)、玉竹、莲子、赤小豆、百合、茯苓、栀子、橘皮、薏苡仁、蒲公英、桑叶、菊花、鲜白茅根、淡竹叶、金银花、袋根、鱼腥草、决明子、薄荷、龙眼肉(桂圆)、杏仁、山楂、八角茴香、桂皮、小茴香、丁香、甘草、白芷、香茅、雪梨干、无花果干、虾皮、干贝、花胶、干海参中的几种为原料,经精选、调配和包装面成的用于调味的风味汤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