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于2025年9月26日。这是该标准继2020年、2023年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的第三次征求意见,重点对行业调研反馈问题,进行了优化调整。食品伙伴网将此次征求意见与2010版内容进行比较,供行业参考。
标准适用范围
为便于行业理解和执行,且与标准中调制乳的定义保持一致,此次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本标准适用于调制乳产品,同时特别指出以生乳为原料仅添加乳糖酶制成的液体产品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术语和定义
根据行业调研发现,炼乳、浓缩乳等将会有广泛应用前景,因此此次修订新增“浓缩乳制品(调制炼乳除外)”作为原料使用的描述。删除调制乳定义中以“生牛(羊)乳”中“牛(羊)”的限制,改为更通用的“生乳”描述,并新增“浓缩乳制品(调制炼乳除外)”作为可选原料。同时,将调制乳定义中“不低于80%”的定义予以明确,即指“每 100g 调制乳中乳固体的含量,不低于 80g 乳中乳固体的含量”,为行业执行提供了更清晰的技术依据。
原料要求
为与术语定义匹配,新增对浓缩乳和乳粉的具体标准要求,即浓缩乳作为原料应符合GB 13102的要求;乳粉作为原料应符合GB 19644的要求。
理化指标要求
因2010版调制乳标准中脂肪的检验方法标准GB 5413.3已废止,故此次征求意见稿将GB 5413.3更新为 GB 5009.6,与最新的国标检测方法保持一致。
微生物指标要求
将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改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新增对商业无菌产品的说明。将“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调整为“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照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与国家标准修订保持一致,避免因对灭菌工艺理解不同造成的执行偏差。将菌落总数的指标计数方式也调整为更规范的科学计数法(10的n次幂)。
其他要求
由于行业内以“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描述不同脂肪含量的方式沿用时间较长,故此次征求意见稿考虑了行业惯例和市场情况,允许产品名称中可以使用“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的描述,为不同脂肪含量的调制乳产品提供规范的标识方式。
此外,对以生乳为原料仅添加乳糖酶制成的液体产品,明确应根据生产工艺执行GB 25190等产品标准。
结语
此次征求意见通过优化术语定义、更新检测方法及完善技术指标等修订,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技术依据。目前,该标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建议食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时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