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其中包括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GB 4806.15-2024)。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架构,加严了食品接触用材质的管控限制。食品伙伴网对该标准进行了简要介绍,供大家参考。
1、定义和分类
明确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的定义,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产生胶接作用的,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2、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应符合GB 4806.1的基本要求,同时企业应注意减少使用量,降低残留量,做到全链条管控其安全风险。
3、原料要求
直接接触食品和间接接触食品的风险不同,标准对两者的基础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具体参见标准附录A和附录B,分别给出了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风险相对较高,管理更严格,其基础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仅能使用附录A及相关公告中列出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可以用附录B及其他经过安全评估的物质。直接接触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
4、感官和通用理化指标
5、其他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的特定迁移量、最大残留量等应符合GB 4806.15的附录和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6、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 GB4806.1的规定。
黏合剂产品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7、结语
标准从迁移风险角度出发,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分为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大类,针对这两类黏合剂不同的使用特点制定了不同的监管要求,包括原料、感官、黏合剂层的理化指标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标准正式实施后,相关企业应注意区分两类黏合剂,按照标准中的对应要求做好合规管控,保证黏合剂产品以及使用了黏合剂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