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GB/T 41900-2022《罐头食品代号》(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天然肠衣》等70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该标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背景
1961年轻工业部制定了“罐头产品代号管理办法”,统一规定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工厂、班次代号和编排方法;1977年轻工业部印发了《罐头产品代号打印办法》;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QB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强制性行业标准,后修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虽然现在部分内销罐头产品已经不再应用罐头食品代号来区分产品,但是很多素铁罐或未贴标大包装出口产品仍然在应用代号,而且国外客户已形成看代号识别产品的习惯,而且代号标准的实施关系到罐头食品的安全质量追溯,能发挥其在生产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故首次制定发布GB/T 41900-2022《罐头食品代号》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标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的代号标示的位置及要求、标示办法,适用于罐头食品的代号标示。
本标准主要参照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行业标准进行编写。产品名称代号根据新版GB/T 10784-2020《罐头食品分类》增加产品类别,增加的产品名称包括藻类罐头(代号5),果冻、水果饮料罐头(代号7)以及食用菌罐头(代号8)。对于规范性附录A,根据梳理罐头标准体系,各产品标准中提到的产品以及对市场产品进行调研梳理,对没有规定的代号的产品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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