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4日。
标准自2021年8月10日发布,2023年9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为进一步限制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针对标准中关于月饼和粽子的要求提出了修改单内容。2022年3月8日至4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了意见。2022年4月7日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意见处理研讨会,根据意见处理结果,对标准修改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修改单的二次征求意见稿。
拟修改内容如下:
1.包装层数
根据包装设计的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2.包装成本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3.混装要求
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
4.“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中月饼、粽子的k值
根据市场调研,结合月饼和粽子不同产品间密度差异,同时考虑到月饼和粽子产品创新和市场发展,将月饼k值从12.0调整为7.0,粽子k值从12.0调整为5.0。
5.标准实施要求
为了尽快遏制月饼、粽子过度包装,同时考虑到月饼的保质期,修改单和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新设计和生产的月饼包装,应按照该修改单和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执行。考虑到2021年剩余的月饼库存包装和食品的保质期,为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建议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相关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21年 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