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化知识 » 技术标准为何难以出台
推荐文章

技术标准为何难以出台

发布日期:2009-10-06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技术标准难以出台的原因

    近几年技术标准之争,日益成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去年一个争论的焦点问题是手机电视标准的争论,今年开始逐渐引起各方关注的是与新能源汽车有关的标准问题。大家为什么这么关注技术标准之争?重要原因大概是,大家日益理解技术标准是企业和产业竞争的战略问题、战略手段。大概有10年了,首先是在IT界,企业间开始流传一句话:"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制造".标准如此重要,自然就会吸引眼球,开始成为必须"争夺"的皇冠上的明珠,成为企业竞争致胜的关键因素。

    何为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生产者、需求者认可的具有支配性地位的,有关产品、服务、界面、工艺、材料、业务流程等的技术方案的特性规定。标准的意义在于,它能保证认同该标准的企业的产品能方便正常地连接、配合和替换,从而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企业扩大研发和生产的规模、降低成本,更有效率更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为什么说"一流企业做标准"?一流企业不是不做技术,不做研发,而是指人们发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技术标准都是一流企业提出的,或者积极赞成的。这些技术标准一般都有一流企业拥有的技术及专利,或有利于一流企业已有的研发,生产投资能继续发生效益。

    一流企业的标准有三种情况。一是事实标准,即一流企业自己的标准就是市场标准,如微软的操作系统标准,其基础是企业领先的实力;二是团体标准,即若干一流企业组成联盟制定的团体认可的标准;三是国家或国际机构制定的公共标准,这个标准的基础是一流企业的建议和工作。需要公共标准的重要原因是这类标准的实施往往与公共资源、公共利益有直接关系。例如手机电视需要频率资源,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政府税费支持。近几年中国引起各方关注的标准之争,多为公共标准之争,因为它涉及到政府的公共资源如何利用的重大问题。

    前面所说的手机电视是能在无线终端实现电信网、广电网、英特网"三网融合",具有数千亿元规模的产业。选择什么技术作为手机电视的技术标准,对中国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和有关企业的发展影响很大。在手机电视技术标准之争中,不仅不同企业提出了不同标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也提出了不同的标准,但是由于几个部门最终意见不能一致,甚至在手机电视已经出现的情况下,何为国家标准,始终未真正定论。结果是虽然市场上已有手机电视,但由于存在标准之争,未来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使得企业难以真正加大投入,手机电视的产业发展受到了限制。

    为什么标准这么难出台?重要原因是我国的标准形成体制是政府主导体制,即标准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或由政府制定,当政府有关部门主要与个别企业商量标准草案,部门意见又不一致时,标准自然难以出台。

    在如何制定公共技术标准的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一些做法或可给人启发。它们的基本做法是通过产业协商方式制定技术标准。政府支持的标准是产业协商和博弈形成的共识。形成共识的原则是:在制定标准时,允许有关企业广泛参与;成立协商组织,制定合理与公平的程序;必须同时给主要企业和创新型小企业独立提案的机会。标准制定过程是产业界广泛协商的过程,这是联合创新,提高技术标准质量的过程,又是利益协商过程,参与协商或博弈的企业能够共享技术标准的潜在利益。这种以产业协商方式为基础制定的标准,参与企业多,标准容易产业化,有利于提高标准的竞争力。

    在标准的形成过程中,政府亦积极参与,如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支持本土企业主导的技术标准;政府帮助完善企业协商博弈的规则;政府提供经费支持技术标准的前期研发;支持符合本土利益的技术标准组织;游说国外采用本国技术标准等。但政府决不搞未经合理程序及广泛征求意见,就自己或仅与少数企业协商决定技术标准的事。

    作为对比,我们会发现我国现行的政府决定技术标准的做法弊端太多。这种体制,不仅可能使手机电视、数字电视等标准难以及时出台,亦可能出台的技术标准因企业协商不充分,跟者不多,推出的标准难以成势,亦难有竞争力。

    笔者以为以后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技术标准,应当变政府主导体制为以产业协商为基础的政府企业共同决策的制定机制。这种改变,涉及体制的变化,可以这样起步:先分类,明确只有在涉及稀缺公共资源和重大公共利益,必须在起步时就有统一技术标准的情况,标准的决定才需要政府批准,其它技术标准的制定及认可只需在政府备案,有时可以有竞争;政府支持或批准的技术标准,其制定必须有企业广泛参与并按一定规则形成共识。

    笔者希望我们不仅要解决手机电视标准之争,还要在确定重要的新能源技术标准时也能"以史为鉴",更希望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决策机制,让技术标准真正能成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创新的利器。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