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工作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征求提出单位意见及公示等程序,省市场监管局废止《南丰蜜橘贮藏保鲜》等64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南丰蜜橘贮藏保鲜》等64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25年第6号,总第242号).pdf
废止相关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