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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7号)|决定广西区内企业执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三七花》《干制三七茎叶》《三七须根》

发布日期:2024-02-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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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广西区内企业执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三七花》(DBS53/ 023-2017)、《干制三七茎叶》(DBS53/ 024 -2017)、《三七须根》(DBS53/ 029-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三七花、三七茎叶、三七须根在广西区内有传统食用习惯,且种植的品种与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三七花》(DBS53/ 023-2017)、《干制三七茎叶》( DBS53/ 024-2017)、《三七须根》( DBS53/ 029-2020)中使用的三七基源一致,均属于五加科植物三七(Panax notoginseng (Burk.)F.H.Chen)。经制标单位研究论证,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决定广西区内企业执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三七花》《干制三七茎叶》《三七须根》。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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