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荒漠化防治监督等职责,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遥感识别、荒漠化区域和湿地生态质量评价工作,现批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识别(试行)》《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识别(试行)》( HJ 1337-2023)
《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HJ 1338-2023)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HJ 1339-2023)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2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