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会批准发布由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山东星光首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欧力(上海)饮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益生元产品》,标准编号为T/FDSA 045—2023;批准发布由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陕西沐亿康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海洋动物肽》,标准编号为T/FDSA 046—2023;批准发布由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吉林池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夷山元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灵芝提取物》,标准编号为T/FDSA 047—2023,三项标准自2023年11月13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