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依据《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和《绿色低碳产品评价 光储充综合能源管理系统》两项团体标准已履行全部制订程序,经我会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31日起实施。
附件: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发布信息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2023年5月31日
关于发布《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和《绿色低碳产品评价 光储充综合能源管理系统》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相关标准如下: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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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和《绿色低碳产品评价 光储充综合能源管理系统》两项团体标准已履行全部制订程序,经我会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3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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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2023年5月31日
关于发布《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和《绿色低碳产品评价 光储充综合能源管理系统》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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