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产品质量鉴定机构通用要求》和《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已经技术审定会讨论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将于2023年4月1日发布,2023年7月1日实施。
联系人:伏卫霞(020)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
电子邮箱:gdaqi@gdaqi.org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3年3月31日
关于发布《产品质量鉴定机构通用要求》等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
T/GDAQI 86-2023 产品质量鉴定机构通用要求
T/GDAQI 87-2023 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