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由枣庄学院提出的《石榴酒》(T/SDSZC 2-2022)、《石榴汁乳酸菌发酵饮料》(T/SDSZC 3-2022)、《石榴果味运动饮料》(T/SDSZC 4-2022)等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公告并自2022年6月16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发布《石榴酒》等团体标准的公告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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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由枣庄学院提出的《石榴酒》(T/SDSZC 2-2022)、《石榴汁乳酸菌发酵饮料》(T/SDSZC 3-2022)、《石榴果味运动饮料》(T/SDSZC 4-2022)等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公告并自2022年6月16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发布《石榴酒》等团体标准的公告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