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客家花香型红茶加工技术规程》、《客家花香型红茶品质与评鉴团体标准》、《客家清香型绿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客家清香型绿茶品质与评鉴》,已经2022年3月3日审查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现予以发布,于2022年3月18日实施。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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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客家花香型红茶加工技术规程》、《客家花香型红茶品质与评鉴团体标准》、《客家清香型绿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客家清香型绿茶品质与评鉴》,已经2022年3月3日审查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现予以发布,于2022年3月18日实施。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