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烟用内衬纸的标准(标准报批稿)。烟用内衬纸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对人体有害或影响卷烟品质的溶剂、助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物质。烟用内衬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苯含量<0.01mg/m2。 2.苯系物类(甲苯、乙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0.5mg/m2。 3.酮类(丙酮、环己酮、4-甲基-2-戊酮、丁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3.0mg/m2。 4.醇类(甲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15.0mg/m2。 5.酯类(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异丙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5.0mg/m2。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