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依据《晋城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晋城市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用具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经我会立项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jccy2028844@126.com 。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丽丽
联系电话:18035619920
E-mail:jccy202884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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