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评审研究,制定了《2025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附件1)。现将立项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委托协议书》,纸质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格式见附件2),于2025年9月24日前报送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应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任务。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计划整体进度。
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李洁琼,0771-2443040。
电子邮箱:spc@wsjkw.gxzf.gov.cn。
附件:1.2025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2.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委托协议书
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代章)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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