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销售者操作指引》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联系人:招工(020)38835232邮箱:gdaqi@gdaq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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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销售者操作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销售者操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销售者操作指引 编制说明.pdf
附件3: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