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提出的《黑木耳干燥技术规程》、《黑木耳面条加工技术规程》、《食用菌馒头加工技术规程》、《 香辛料电子束辐照技术规程》、《食用菌膳食纤维粉》、《花生蛋白饮料》和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的《公共直饮水水质标准》等7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对标准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 波 13606327293
张莉敏 18866321556
邮 箱:270278464@qq.com
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