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邮寄至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佟丽028-65277067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学路10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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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邮寄至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佟丽028-65277067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学路10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