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出口果蔬基地标准正式实施
推荐文章

出口果蔬基地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09-10-21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日前,由沈阳局起草的地方标准《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顺利通过检验检疫系统及农业相关部门专家审定,在地方获得备案,并已于2009年9月22日颁布,2009年10月1起正式实施。

    日前,由沈阳局起草的地方标准《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顺利通过检验检疫系统及农业相关部门专家审定,在地方获得备案,并已于2009年9月22日颁布,2009年10月1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沈阳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基地管理要求与规定制定。该标准将出口蔬菜水果基地划分为3类,最低为3类,最高为1类,级别越高,表示该基地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与指标完全达到设定要求程度越高,质量安全控制系数越高,风险控制能力越强。

    本标准通过具体实践和不断提炼,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的实施,对出口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区域化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指导性作用,对提高辽宁地区出口蔬菜水果的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