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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中畜协函〔2023〕87号)

发布日期:2024-01-03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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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细则 (试行)》,中国畜牧业协会现公开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做好团体标准项目推荐工作,加快构建畜牧业团体标准建设,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细则 (试行)》,中国畜牧业协会现公开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中国畜牧业发展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畜牧业行业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组建标准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完成《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形成标准建议稿或大纲。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

2.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立项申请单位与起草单位应是我会会员单位。

3.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起草单位负责筹措,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团体标准提案的提出准则

1.由3家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2.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3.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四、报送程序与方式

拟向中国畜牧业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应填写《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和标准建议稿或大纲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至standards@caaa.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然、赵印、王国梁

电话:010-88388699-895;13641281691

E-mail:standards@caaa.cn

附件: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畜牧业协会

2023年12月30日

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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