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的规定,经吉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议通过,我委将废止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具体废止标准号及标准名称如下:
DBS22/010-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面制食品中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
DBS2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α-玉米赤霉烯醇和赤霉烯酮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BS22/017-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柑橘类水果及其饮料中橘红 2 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DBS22/018-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冻)畜肉中鸭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PCR 方法》
DBS22/003-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牛乳中雄激素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DBS22/004-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油中胆固醇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DBS22/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与乳制品中 L-羟脯氨酸的测定》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23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邢立新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
电子邮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