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联系人:李秀萍
联系电话:0951-5034252 0951-5042706(传真)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