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单位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郑冰冰
电话:0311-89253569
电子邮箱:1623955215@qq.com
附件:1.《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
2.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