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的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拟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原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原浆(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原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联系人:马合军
联系电话:0951-5034252 0951-5042706(传真)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附件1: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枸杞原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检测结果统计表.pdf
2.附件 2:夏药品检验研究院“枸杞原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检测结果统计表.pdf
3.附件3:产企业枸杞原浆检测方法及数据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