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和《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党参、黄芪、肉丛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经我委经过初步审查通过,在我委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对地方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将意见提交至qhspc8244731@163.com邮箱。
党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20211103.pdf
-党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制说明20211103.pdf
黄芪食品安全标准文本--20211103.pdf
-黄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制说明20211103.pdf
肉苁蓉食品安全标准文本-20211103.pdf
肉苁蓉食品安全标准文本-编制说明20211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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