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立项审查,现予批准《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运营管理规范》、《直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管理规范》、《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服务规范》、《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及《家纺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通用要求》五份团体标准立项。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93722
联系邮箱:1297344553@qq.com
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