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现已完成《辽宁优品 冰葡萄酒》、《辽宁优品 大米》、《辽宁优品 熏鸡》、《辽宁优品 酸菜》、《辽宁优品 虾油渍菜》五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的编制工作。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及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21年7月28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特此通知。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邢立国
电 话:024-23237906
邮 箱:43390307@qq.com
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1-1辽宁优品冰葡萄酒.pdf
附件1-2冰酒编制说明(1).pdf
附件2-1“辽宁优品”熏鸡.pdf
附件2-2熏鸡编制说明(1).pdf
附件3-1酸菜团体标准论证会后.pdf
附件3-2优品 酸菜说明.pdf
附件4-1团体标准大米 讨论会后修改.pdf
附件4-2优品 大米-编制说明.pdf
附件5-1辽宁优品 虾油渍菜.pdf
附件5-2虾油渍菜编制说明.pdf
附件6 意见反馈表1.doc
附件7 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正式征求意见通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