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汾阳市杏花村镇杏汾酒业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配制酒生产工艺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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