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我国首次发布《农药登记管理术语》农业行业标准
推荐文章

我国首次发布《农药登记管理术语》农业行业标准

发布日期:2008-10-27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我国首次制定的《农药登记管理术语》农业行业系列标准已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首次制定的《农药登记管理术语》农业行业系列标准已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农药登记管理术语》共分8个部分,包括第1部分:基本术语NY/T1667.1-2008;第2部分:产品化学NY/T1667.2-2008;第3部分:农药药效NY/T1667.3- 2008;第4部分:农药毒理NY/T1667.4-2008;第5部分:环境影响NY/T1667.5-2008;第6部分:农药残留 NY/T1667.6-2008;第7部分:农药监督NY/T1667.7-2008;第8部分:农药应用NY/T1667.8-2008。该标准共制订了738条术语,其附录共有1457条(其中,附录A:适用作物和场所的中、英文或拉丁文对照名称共计431条;附录B:防治对象和作用的中、英文或拉丁文对照名称共计1026条)。

    该标准针对我国缺乏系统的农药登记管理术语标准,在登记管理工作中术语表述不规范,易引起争议或理解偏差,不适应科学管理和规范交流需要等问题,借鉴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相关农药术语规范,依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而制订的。该标准是在国际上尚无相对应的系统性标准情况下,充分考虑我国农药行业实际,能基本满足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其中部分术语是自创的。该标准是我国农药领域首次制订的术语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标准的实施将在农药领域起到统一和规范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农药登记管理水平,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进一步促进我国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