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茶叶出口的大国,但是一直没有国家级的茶叶出口标准。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下称《规范》)将填补这一空白。
作为中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市场,日本和欧洲不断提高茶叶的入境标准,几乎达到苛刻的境地。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材料显示,从2009年5月起,日本将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其中与茶叶农药残留限制有关的内容发生明显变化,将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设限以外的农药残留全部限量为0.01ppm(即0.00001%。)。欧盟新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EC 149/2008)也已正式执行,新增了印楝素、鱼藤酮等170种与茶叶生产关系密切的农药MRL标准,及加严了二溴乙烷等5种农药MRL标准。
面对日本、欧美对茶叶入境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国标《规范》规定了10个部分的内容,对茶叶从生产到出口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还特别根据当前的出口形势,新增了茶叶源头管理,即茶园管理和初加工部分以及产品出口的预警和召回制度等。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茶叶分会秘书长蔡军表示:“新的国标将从源头上控制出口茶叶的质量安全,实现茶叶产品从茶园到消费者饮用这一过程的可追溯性;同时,标准中对产品召回制度的规定使出口茶叶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更重要的是对于提高出口茶叶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为,新的国标针对茶叶农残、重金属超标等日欧市场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出口茶叶质量安全设置的控制体系。
茶叶出口新国标的实施对国内茶叶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蔡军提醒国内企业注意两方面的问题,“由于茶园的主要作业者是茶农,其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因此,要真正实现源头上的控制,即真正有效地实行该标准的规定,还需要茶叶出口企业对茶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对茶农给予引导和支持。”
其次,对于茶叶出口企业来说,该标准的实施,最大的影响可能是检测费用的增加,此外能否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相关信息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